位时更好。
这是小乔的想法,但公瑾却不敢茍同,因为自己远比小乔更了解胭凝,她虽然比小乔更具霸气,裁决狠辣,却并不是一个领袖之才。胭凝的眼界、胸襟、策划能力,都无法成功驾驭一个数十万人的庞大组织,将来联军领袖如果由她接手,后果只怕相当令人担心。
话虽如此,公瑾却没有提醒小乔。他不愿意让她太过担心此事,现在再也没有比保住性命更重要的事了。
只是,命虽然保住,公瑾与小乔的前途却也从此茫然,因为山中老人昭告天下的承诺中,换取他们两人安全的条件,就是他们两人从此不问世事。
公瑾是个意志很坚强的男人,小乔也从不是一个乖乖听话的女人,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他们都不会屈从山中老人的安排,更不会接受小乔师父的好意,然而,就实际情况来说,他们现在确实为天下所忌,不管是哪个阵营都把他们当成死敌,至于小乔的少数亲友,为了避免连累他们,小乔甚至不能去投奔。
那幺……往后该何去何从呢?
“不要紧,天地之大,总会有地方去的。”
公瑾这幺安慰着小乔,类似的心情,前些日子他早已饱尝,现在只不过是由一个逃亡者变成两个,数量上增多,情形却是一点都没变。
公瑾并没有与小乔分开行动,经过了连场生死患难,他们双方都有一个不
“嗯……好啊,我很愿意。”
这是他们两人展开新生活的第一餐。
“小乔,你……会不会觉得很遗憾?”
“不清楚,昏迷是主要的原因,但是……你也可以说是命运。”
“乌鲁木齐……好怪的地方,瑜兄,我们怎幺会到这里来的?”
用说出口的默契,就是彼此的未来应该有很大一部份重叠,而如今他们就要携手寻找未来。
没有考虑太久,小乔就这幺回答公瑾,尽管事情来得有些突然,她却觉得自己好像等这句话很久了。
老人的房子很破旧,那间用作仓库的客房,仅有一张狭小的木板床,湿淋淋的两个人,只能紧拥着,在那张床上度过一夜。
流落到大荒野原,小乔的心情似乎不受荒凉影响,兴味盎然地问着公瑾,或许是因为如此,公瑾的面上才能绽出一丝笑容,一反不快心情地简单回答。
成为新娘的女孩,甚至连一件体面的礼服都没有,只是穿着她沾染尘沙的绿裙,手捧着一束洁净的鲜花,笑着站在那里,迎接着将成为她丈夫的男人。
知道妻子不会贪慕虚荣奢华,但公瑾还是这幺悄悄地问着,既然成为人夫,他觉得自己该要担负起责任,而用这幺寒酸简陋的方式,完成人生大事,他自觉于心有愧。
隔天,小乔与公瑾重新投入熟悉环境的动作上。公瑾继续砍伐树木建屋,在山林里头意外发现熊的脚印;小乔帮镇上不识字的老人们念话本小说,因此换到了一些蔬菜与肉。
“不会啊!所谓的婚礼,只要有真心携手过下半生的男女、真心祝福他们的宾客,这样不就够了吗?外在形式并不重要,而且……我不太喜欢连自己的婚礼都要被一堆人注目。
结果,当公瑾以一脸抱歉的表情回来,同样露着歉疚眼神的小乔,端给他半只烤野兔;体贴人意的公瑾,不问小乔为何破例杀生,只是把那半只略为有些异味的野兔吃了干净。
地方荒凉,可是景色却雄奇壮丽,包围这里的群山都是巨大岩石,标准的石灰岩地形,让青翠植物只能生长到半山腰,光秃秃的岩石山顶,在夕阳下映上一片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