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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服h 征服(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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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03

    【征服】(01)

    我,88年生,今年30岁。

    深圳某公司创始人兼CEO,故事发生时,公司刚创立,名下净资产为负债

    200万。

    公司主营图书贸易贸易。

    公司月营收200万,属于我的净利润约5万。

    我是个生长于南方乡下就读在北方高校打拼在深圳的普通男人。

    我从大学毕业快十年了,上海,北京,广州,深圳这四个一线城市都留下了

    我的笑与泪。

    这么多年,钱不能说没赚,但是没存下来,全都被女人骗了。

    我在成立自己的公司之前,职场应该说走得不是很艰难,起码比大多数的同

    学、同龄人要强。

    我十年中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外资企业做管理类工作,有荷兰企业日本企

    业和美国企业,唯一的国内企业工作经历也是在中国的五十强企业,从履历上看

    ,似乎是个成功的男人。

    但是,我真的很失败,因为我在感情中,太失败了。

    我大学刚毕业的时候,正在和一个名叫王露雯的富家女恋爱。

    她家实在太有钱了,起码是我们市财富前五的家庭,资产十几个亿,尤其她

    妈妈,根本看不上我的,第一次王露雯带我去她家做客,见她父母,她妈妈就很

    不待见。

    王露雯长得一点也不漂亮,身材颜值都及其普通,我之所以喜欢她,完全是

    单纯觉得她性格好,笑起来好看,尤其一双大眼睛很有神。

    这种富养出来的女孩,见过大世面的,不像乡下或者一般家庭女孩那么俗气

    ,自带仙风一样,反正那时候就是被她迷住了,傻傻地喜欢了六年,为她做过很

    多傻事。

    那时候我也年轻,可以说我最风华正茂意气风发的少年时代的爱,全都贡献

    给了她。

    和这个女人相恋了六年,也许不能叫相恋,应该叫做备胎做了六年,分分合

    合好几次,最终还是败下阵来。

    13年春,在北京工作的我毅然辞职,回到在家乡某银行上班的王露雯身旁。

    她有一套房子在那个城市步行街,是我们老家市里最繁华的黄金地段,而她

    工作的地方就在两条街开外,每天都能走着上班。

    这就是钱的好处,不用去租房,不用像别人一样挤车上下班。

    我回家乡就直接住她那里了,因为我无处可去啊,我家离她那几十公里,一

    分钟都不想跟她分离。

    我每天起床给她买早餐,中午晚上给她做饭,就像被她包养了一样,当起了

    家庭主夫。

    我没有花她一分钱,她喜欢的东西我买来送给她,出去玩啊逛街吃饭,都是

    我掏钱,尽管的我当时的资产只有区区几万块,比起她的资产,那是九牛一毛。

    但是我这人从小爱面子,男人爱女人,哪能让女人掏钱呢,更不能在为她花

    钱上显得小气。

    这种思想贯穿了我今后的所有女人,所有女人都说我好,我现在心想,与其